房产局发公告提醒:房产公证也会不安全

双击自动滚屏发布者: 房产经纪人网 发布时间:2008-8-25阅读:172
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有关人士介绍说,市民李先生最近拿着一张产权证到登记交易中心咨询。产权证上的产权人姓何,何某的母亲王女士是李先生的学生。王女士提出向李先生借款50万元,并用自己孩子的产权证做了抵押,还去办了公证。结果前些天,李先生听说王女士在武汉被捕,对手中的产权证起了疑心,便来咨询。结果,李先生持有的产权证真是假的,因为这处房子的产权证早已挂失。此外,市民郭某也曾拿该房子的假产权证到房管局查询,事情经过与李先生的遭遇如出一辙,只不过借款数额较少。

为此,南京市房产局近日发布公告特别提醒市民:近期,有人打着市房产局的名义通知购房人退税。经市房产局向财税、地税、国税了解,均无退税说法,此信息纯属谣言。房产局已向110报案,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市房管局产权市场处统计的资料显示,2008年第二季度,该处查处了各类假案31起,其中假产权证21起。假案中涉及假产权证的案子多属于民间借贷或是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办理公证也不安全,因为产权人可将产权证挂失。所以为了财物的安全,不要怕麻烦。”他提醒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与房产有关的事务,不能确定产权证真伪及产权的真实状况时,千万不要相信借款人口头上的承诺,应坚持要求与产权人到档案馆查询产权证的真伪及产权的真实状况,并办理个人之间抵押登记手续,这样才能确保自己的借款安全。

据悉,目前31起假案中假产权证均已没收,并出具了假证证明;警方对使用假身份证者视情节轻重,对其中5人罚款,另外2人批评教育,对使用假公证书来骗取登记的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打假办对假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江南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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