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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房地产继承、析产的转移登记指南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时间:2007-2-28 阅读:877

 申请办理房地产继承、析产的转移登记指南
( 2006-07-30)
   
申请办理房地产继承、析产的转移登记指南

一、  适用条件:
因房屋继承、析产等原因致使权属发生转移的房地产。
二、  提交材料:
1、厦门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原房地产权利证书(原件);
4、  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析产公证书(原件);
5、登记机构认可的调查测绘资料(原件)。
提示:复印件要提供原件核对,如委托代办须提供委托人书面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公告另加3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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