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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司法判决、裁定、调解、仲裁的房产转移登记指南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时间:2007-2-28 阅读:727

申请办理司法判决、裁定、调解、仲裁的房产转移登记指南
( 2006-07-30)
    
 申请办理司法判决、裁定、调解、仲裁的房产转移登记指南

一、  适用条件:
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司法判决、裁定、调解、仲裁等原因致使权属发生转移的房地产。
二、  提交材料:
1、厦门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原件);
2、  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3、  原房地产权利证书(原件);
4、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原件)、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5、登记机构认可的调查测绘资料(原件);
提示:复印件要提供原件核对。
三、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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