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证指南 产权类 抵押类 交易类 收费项目 租赁类 其它
首页->>抵押类 ->>详细内容

商品房按揭登记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时间:2007-3-8 阅读:1369

商品房按揭登记

(一)适用条件:
抵押人向开发商购买的商品房,已支付规定的首期房价款,购房合同经登记备案,用于设定抵押,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
(二)办理的流程
1.准备材料
根据规范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所有表格及合同填写完整
2.取号
在取号台领取收件序号单
3.受理
根据电子叫号系统提示,按秩序在综合收件窗口受理,受理后取得收件收据
4.取号
按收件收据提示的时间到取号台领取取件序号单
5.取件
携取件资料到发件窗口根据叫号系统提示取件
(三)提交的材料:
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经办人或代理人的,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厦门市房地产抵押及他项权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借款合同1份(中心存档);
4   房地产抵押合同3份(中心存档1份);
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购房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四)办理的时限:5个工作日
(五)注意的事项
如申请时需使用外文文件资料的,应附译文并按法定程序进行公证或认证。
2   股东(董事)会决议应经抵押权人确认。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已有1378个经纪人在本站注册已有21009个会员在本站注册
Copyright©2006-2008 fcjjr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闽ICP备08000780号 客户服务热线:0592-5803811 Mailto:webmaster@fcjjr.com  法律申明
地址:厦门市莲富大厦写字楼5H 邮编:36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