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指南
适用条件: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其预售面积、用途、套数、期限、出卖人名称等主要内容发生变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申请预售许可变更。
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
2.申请取号
3.受理
根据电子叫号系统提示,按秩序在综合收件窗口受理,受理后取得收件收据
4.内部审批流转
5.窗口领证
提交材料:
1、厦门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
3、规划变更或设计变更的,提供规划部门审核批准文件和变更图纸(复印件经核对)。
4、补签土地出让合同、补交地价款的,提供地价款缴清证明(复印件经核对)。
5、单位名称变更的,提供工商局《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复印件经核对)。
6、调整预售方案的(含预售面积、用途、套数的调整),提供新预售方案。
四、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届满时失效;建设项目不能及时竣工验收的,应当在预售证有效期限届满前30日内,申请办理预售证延期手续。
2、在建商品房建设项目转让,须申请新的预售许可。
3、预售方案调整,涉及买受人和公共利益的,应取得有关部门同意或通过公示、告知等形式征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