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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集美区:强化土地执法用实招获肯定

双击自动滚屏发布者:fcjjr 发布时间:2007-11-24阅读:469
核心提示

土地执法是国土资源管理的重头戏,厦门集美区不断探索土地执法新举措,区政府、区政法委牵头,国土房产、行政执法、公检法、工商、电力等15个部门联合行动,土地执法逐渐由被动执法转变为主动执法,由以往单纯的查处逐步转变为预防和打击两种手段兼顾,由个别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多部门共同参与,形成违法必究、有案必查的良好执法环境。

在今年开展的全国第七次应用卫星遥感技术土地执法检查和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共发现查处违法、违规用地47宗,总面积1923亩,其中耕地1414亩,责令拆除违法建筑面积已经达到131542平方米。

集美区查处土地违法行动得到了国土资源部百日行动检查组的肯定,认为“集美区在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的经验值得借鉴”。

【部 门 联 动】

专项拨款用于土地执法

土地执法牵涉各方利益,面对重重压力,集美区选择的是迎难而上。为了确保土地执法行动顺利进行,区里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国土房产、行政执法、公检法、农业、工商等15个相关部门和镇(街)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土地执法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指挥和协调。通过每半个月一次的联席会形式,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召集成员单位,及时研究存在问题,确定重点,明确目标,统一协调全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整治工作。为保障调查的顺利开展,区政府专项拨款100万元用于执法工作。

集美区牢牢抓住全国第七次卫片执法检查和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有利契机,对辖区土地违法情况进行了一次彻底排查,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坚持按照先难后易的原则,由区政府、区政法委牵头,各部门联动,其中对14宗面积较大的违法、违规用地案件进行了查处。

厦门某工程养护有限公司就是这14宗违法占地案件的当事人之一。2007年初,为了修建沥青搅拌场,该公司与集美区村民刘某私下商定,以租代征,以土地租赁合同的形式,租用其位于灌口镇顶许村的一块农田,租期十年。此后,该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对土地进行平整,建设沥青搅拌场。

在土地执法检查中,国土房产局集美分局发现该违法占地,立即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案件的查处充分展示了集美区在土地执法中部门联动,协同办案的优势所在。区行政执法局及时组织调查取证,明确违法当事人;测绘部门深入现场勘测,认定该处用地占用农用地11494平方米,其中基本农田11490平方米;区农业部门成立专家组对该处土地耕作条件进行专业鉴定,做出“已经破坏难以复耕”的结论。鉴于该案破坏基本农田面积较大,其行为已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目前公安机关正在积极组织侦办。

区委区政府对此类案件十分重视,在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大力支持下,相关部门先后4次组织对包括工程养护公司在内的14家违法当事人进行约谈,督促其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并及时复耕违法占用的农地;工商管理部门则针对利用违法用地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情况,组织专项执法检查排查经营户45家,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处罚;农业部门采取疏堵结合的方法积极引导,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改为他用的土地,重新恢复用于农业生产;电业部门也对卫片中发现的违法建设的供电情况进行了排查,积极协助执法行动。

感受到政府部门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的有力决心,迫于百日行动强大的执法态势,14家违法当事人已陆续自行拆除地上违法建筑,退还非法占用的农用地125214平方米(187.7亩)。

拿下攻坚战之后,集美区土地执法顺势打开局面,“严惩土地违法行为”成为社会共识,为土地执法奠定良好基础。截至目前,集美区已经全部完成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47宗违法、违规用地案件的查处工作,涉嫌土地犯罪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其余案件均已依法做出行政处罚,违法图斑查处率达到100%。通过近期一系列高压的执法行动,辖区土地违法案件的发案率明显下降,以灌口镇为例,2006年三季度灌口镇非住宅类违法用地发案数13宗,2007年三季度发案数则降到了3宗。

【 督 促 整 改】

违法者自行拆除违章建筑

集美后溪城内社北侧,一片6000多平方米的田地里种植着各式农作物,植被葱茏,生机盎然。仅在不久前,这里还是一处违法平整的跑马场,市国土房产局集美分局及时对这起违法占地行为进行制止,在执法人员的再三督促教育下,当事人吴某积极配合拆除了违章建筑,并主动对农田进行恢复,目前大部分农田已经恢复了耕作。

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复耕是集美区土地执法的另一经验举措。通过约谈训诫、督促教育等多种方式,集美区要求违法占地当事人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恢复农田,如未按规定自行拆除复耕则将从严从重进行处理。集美分局与区行政执法局每三日进行一次跟踪检查,及时将检查结果通报区政府、政法委。公检法部门、镇政府也积极配合,组织违法当事人进行约谈训诫。

目前集美区已拆除17处违法用地图斑内的违法建筑40841平方米,退还非法占用的农用地132016亩,其中有13处违法建筑是由违法行为当事人自行拆除并进行复耕,涉及土地面积125214平方米(187.7亩)亩,复耕农田150余亩。

集美分局执法监察科向我们介绍,如果采取行政强制拆除,不仅耗费时间,耗费行政资源,强制拆除中常常引起的冲突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宣传教育和督促检查,使违法当事人主动配合执法人员,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并进行复耕,可以大量降低政府组织强制拆除的行政成本,减少了社会资源的耗费,仅此一项就可以节约行政成本上百万元。另一方面当事人主动拆除违章建筑也为当地村民和用地企业提供借鉴,那些动了违章念头的人有了前车之鉴,有利于重塑依法用地规范用地的良好风气。

在查处现有发现案件的同时,为消除潜在的违法用地问题苗头,集美区还组织当地村民对15处因取土等问题长期抛荒的农用地进行复耕。这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目前恢复耕作面积84亩,复耕成效明显。

【建 立 机 制】

兼顾短期效率和长期效果

土地执法既要有专项行动也要有长效机制,为克服国土资源执法与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过程中存在的土地部门与相关执法单位职责重叠、交叉的问题,集美区积极理顺执法体制,2005年7月集美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查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执法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对国土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工作中的分工、配合和衔接问题进行了细化,在具体工作实践中通过执法例会、情况通报、联合动态巡查、案件移送、联合办案等形式,建立了比较畅通的联合执法体制。紧紧抓住逐步理顺执法体制的有利契机,集美区全力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工作,以查处非法占地、以租代征、破坏耕地等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违法案件,有重点、有目标地查办大案、要案。2006年集美区破获全市第一起的非法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案,4名犯罪嫌疑人各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七万二千元,没收赃款十万元。对于查处的典型案件,集美区还组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今年曝光的典型案件就有4宗,起到了查处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作用。区政府还组织区有线电视台对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的动员部署会进行专题报道,集美区行政执法局和国土分局还特别录制了查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教育短片在电视台滚动播放,宣传严格土地管理制度,打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定决心。

集美区土地执法相关负责人表示,曝光问题不是件坏事,如果对违法行为藏着掖着,不仅于事无补,还会遗留更多历史问题。通过近一年以来的土地执法专项整治活动,集美区比较彻底地清查了辖区内土地违法情况,土地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制止、纠正和严惩,有力的震慑了非法占地的歪风,依法用地、规范用地的氛围已然形成。

租用农用地建厂房

拆!

厦门某新型建材公司未按规定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向灌口镇上塘村村民租用农用地,于2005年10月起开工建设水泥空心砖厂。经实地测量,厂区占用农用地9279.08平方米,其中厂房、管理房及其他设施占地面积1054.24平方米。其行为违反了土地法的有关规定。

在开展第七次卫片执法检查和百日行动中,发现该处违法用地,集美区行政执法局组织调查取证, 5月18日执法局灌口中队执法人员约谈公司法人代表陈某,5月24日国土房产局集美分局委托具有专业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对该处用地进行现场测量,认定厂区范围9279.08平方米;5月30日经国土房产部门认定,该处用地占用农用地。在百日行动期间,国土房产分局、灌口镇政府、执法局等相关单位多次约谈当事人,迫于强大的执法态势,违法当事人主动向执法部门签订承诺书,承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目前已完全拆除地上违法建筑物和设施。

违法占地建厂房

拆!

未办理任何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厂房,岂能让这样的违章建筑有容身之所。2007年11月,在执法部门的督促下,后溪镇村民王某自行拆除了违章建设的厂房7689平方米,退还违法占地10340平方米。执法部门表示,拆除违章建筑后,当事人仍需对破坏了的耕地进行复耕,恢复土地原貌。

后溪镇村民王某等人在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毁坏农田,对地面进行水泥固化,违章修建厂房。厂房建成后,王某等人将其租赁给某木业有限公司用于木料加工生产,租赁期限15年。2007年初,国土房产局集美分局在开展土地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处违法用地,分局当即通知区行政执法局组织调查取证。5月20日、25日,执法局后溪中队执法人员分别约谈当事人王某、陈某,5月22日国土房产集美分局委托测绘单位对该处用地进行现场测量,认定厂区范围10340.773平方米,其中占用农用地7260平方米,违章厂房7689平方米。集美分局同时函告区农业部门要求协助对耕种条件进行鉴定。经农业部门鉴定,被占用农用地的耕作条件已被破坏,难以耕种。该案破坏基本农田面积较大,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已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百日行动期间,集美分局依法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侦办处理。迫于强大的执法态势,违法当事人已经基本拆除地上违法建筑物和设施。 (厦门日报 吕 海 王宇成 王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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