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教学用房要有抗8度震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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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经纪人网
发布时间:2008-8-16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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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
厦门建设局下发国家建设部新修订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新标准提高了学校等场所的抗震设防烈度,在新标准规定下,厦门所有教学用房都要有抗8度震措施。厦门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将按新标准执行。
新标准特别加强了对未成年人在地震等突发事件中的保护,扩大了划入人员密集建筑的范围,提高了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商场、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抗震能力,增加了对地震避难场所建筑、电子信息中心建筑的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在2004年的旧标准中,只规定人数较多的幼儿园、小学教学用房要提高抗震设防类别;但新标准则规定:所有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的教学用房的设防类别均予以提高。按照国标,厦门地区建筑抗震设防基本烈度为7度。新标准下,所有的教学用房都将提高一度加强抗震措施,也就是要有抗震8度的措施。(海峡导报 吕寒伟)